一、實驗室人員必須樹立宁静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有關宁静治理制度。
二、定期進行宁静檢查。每日常規檢查。每月全面檢查,認真填寫《宁静檢查記錄》,找出隱患,及時整改。
三、實驗室內嚴禁使用與實驗無關的電器設備,不得擅自改動線路,拔插設備插座,搬動設備。
四、實驗室應保持室內整潔,嚴禁吸煙吸煙、吃零食、亂扔雜物;不得留客閑談,嚴禁大聲喧嘩、逗打娛樂。
五、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
六、學生應聽從任課老師和治理人員的部署,操作時,儀器若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老師或治理人員,不得自行拆修。一切違反規定或不聽指導而引起的設備損壞,由肇事者承擔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將實驗室內的任何物品攜帶外出。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根據相關規定追究肇事者相應責任
七、學生實驗完畢後,儀器、凳子要擺放整齊,整理好桌面,經實驗課教師及相關治理人員檢查後,方離開實驗室。
八、實驗課教師下課離崗時應確認所有學生離開實驗室後,關好門窗、水、電,方可離開。治理員下班前檢查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斷開。
九、消防器材牢固存放,實驗人員崗前接受消防培訓,掌握消防器材使用,事故發生時要及時報警,並報告有關部門。
十、實驗室要保持清潔衛生,實驗室專職治理員每天要做好清潔衛生檢查事情並組織學生打掃實驗室。
十一、實驗室負責人每個月檢查一次《宁静檢查記錄》,督促宁静檢查事情,使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